《山东交通学院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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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组织开展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主题活动

   期次:第5期   作者:汽车工程学院  交通法学院   查看:13   

本报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。各学院开展相关活动,引导师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提高师生的消费安全意识。

汽车工程学院团委联合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志愿者开展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”活动。活动以“金融消保在身边,保障权益防风险”为主题,结合贴近学生日常生活的实践案例,通过互动问答等形式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知识,引导学生科学理性消费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

交通法学院开展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普法宣传活动暨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,长清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勇,长清区委统战部副部长赵培新,致公党济南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李莉,我校党委统战部部长刘庆波,交通法学院党委书记闫淼、院长范冠峰参加活动。活动中,范冠峰、张勇共同为消费者维权服务站揭牌;刘庆波作总结讲话,他指出,维权服务站的成立,既对促进校地和谐消费环境构建有着重要意义,也是探索校地统战工作融合发展新思路的有益实践。在长清校区图书馆广场,交通交通法学院学生志愿者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知识竞答等方式宣传普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引导师生提高法治意识,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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